5月13日,按照党纪学习教育总体安排,图书馆党总支举行党纪学习教育读书班第四次集中学习。会议由党总支书记、馆长赵春华主持。
赵春华首先领学《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第七章——对违反组织纪律行为的处分。她强调党的组织纪律是规范和处理党的各级组织之间,党组织和党员之间以及党员与党员之间关系的行为规则。而民主集中制作为党的根本组织制度和领导制度,是规范党内政治生活、处理党内关系的基本准则。深入学习严格落实《条例》,严明党的组织纪律,对于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具有重要意义。
党总支纪检委员、副馆长于海东领学《条例》第八章——对违反廉洁纪律行为的处分。他谈到,每一名党员都应当增强贯彻执行《条例》的自觉性和坚定性,做到心有所戒、行有所止,始终不越“雷池”、不踩“红线”、不破“底线”,持续营造风清气正的良好政治生态。
党总支统战委员兼青年委员、副馆长潘彤声领学《条例》第九章——对违反群众纪律行为的处分。他提到群众纪律充分体现了党的性质和宗旨,是密切党同人民群众血肉联系的重要保证。党员干部必须坚持人民至上,牢固树立和践行为民造福的正确政绩观,始终把人民需要作为思考问题、谋划政策、推动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
随后,党总支宣传委员柯俊深刻剖析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发布的典型案例。
与会人员还围绕学习内容,结合典型案例,联系思想和工作实际,交流思想认识和学习体会。
赵春华在总结讲话中强调,在全党开展党纪学习教育,是党的纪律建设和制度建设相结合,协同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的重要举措。要把严的基调、严的措施、严的氛围长期坚持下去,不断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不断提升党组织的创造力凝聚力战斗力。